鉅亨新世界【劉鳳和專欄】2016-10-13
近年來我最喜歡的險種,大部份都屬一年期的保險 (原因是:低保費、高保障、理賠明確),這篇要介紹的是大家平常都容易忽略的一種保險 ---「一年期壽險 - 不論意外或疾病身故、一級殘廢都可理賠」。
很多人翻開自己曾經購買的保單,會發現所購買的壽險,額度都非常的低。少則 1 萬,多則也僅僅 10~100 萬不等,當然也會有一些極少數的例外。
大部份有買壽險的人都不會買得很多,原因是現在的終身壽險,保費非常的貴。所以大家在購買壽險的時候,多半都像蜻蜓點水一樣有買就好 (也有一些人會誤認壽險理賠金是留給別人用的,自己無法享用)。但是我覺得 1~100 萬的壽險額度,保障是非常的不夠。所以我用簡單條列的方式說明我所喜歡一年期壽險它的理由。
1. 年輕、責任重時,可用少許的保費就能買到高額的保障
舉例:30 歲女生 100 萬壽險,一年保費只要 600 元。40 歲的女生一年也頂多 1300 元。男生稍微貴一點, 30 歲男生一年 1600 元, 40 歲的男生一年 3500 元。保費會比終身壽險便宜。(但繳費期限會有所不同)
2. 屬自然保費 (保費隨年紀增長,而有所調整)
年紀輕的時候發生因病身故的機率不大,當然所繳的保費自然就較低。一年期壽險所繳保費的概念就是用今年保費的價值,購買今年保障的現值。就算我們買到 500 萬保障,保費也不會太高。
3. 幾乎等同終身壽險
一年期的壽險目前只有幾家公司有在銷售,但是只有 1~2 家公司可以承保到 95 歲 (其他幾乎只承保到 75 或 80 歲),所以它幾乎也可以算是終身繳費的終身壽險,只是它要每年每年的繳費 (只簽一次要保書即可),一直繳到 95 歲。符合年輕人家庭責任重的時候,用小小的錢買到高高的保障,雖然年紀大的時候保費會貴一點 (風險也大),但是 30~40 年以後,那時候的保費對大家來講可能也不會覺得貴了!(通貨膨脹的因素)
4. 保證續保
一年期的壽險可保到 95 歲,中間不管碰到任何身體異常的狀況,保險公司都要保證續保到 95 歲。哪怕是我得了癌症末期,續年都是一樣可以繼續承保的。所以說年輕的時候趁身體比較健康,買到高高的保障,哪怕有一天有個什麼閃失的時候,這筆理賠金就可以帶給家人莫大的幫助。
5. 身故或一級殘廢皆可理賠
壽險的理賠範圍是不管意外或疾病造成的身故或一級殘廢都可以獲得理賠。但大家的重點都放在身故的時候,其實一級殘廢也是可以獲賠的。一級殘廢是指:雙目失明;永久喪失咀嚼、吞嚥、語言能力;兩上肢、兩下肢的缺失;植物人… 等的狀況都屬於一級殘廢。買 100 萬就賠 100 萬,買 500 萬元就理賠 500 萬元,一次給付不囉嗦。所以它也有點類似另類的重大疾病險。(有些純的重大疾病險還不理賠身故喔!)
6. 省下的保費可做其他投資 (當然!亂投資也有風險的!)
年輕朋友所賺的薪水不多,基本的保險買一買,可以省下多餘的錢去做其他的投資。因為所有險種都不是萬能的,萬一當保險都不理賠的時候,我自己投資賺來的錢也可以幫助我所需要的金錢援助。如果我們都買了很多終身型的保險 (高保費、低保障),可能就沒有多餘的錢去做其他的投資了。所以希望大家在年輕的時候購買低保費、高保障的保險。當有一天萬一保險都不賠的時候,我投資賺的錢就可以賠給我自己。
7. 理賠明確
壽險它的理賠非常明確,幾乎是只要身故就賠。過去很多的媒體都曾刊登過許多保險的糾紛,報導一些這個不賠那個也不賠的事件!但是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壽險的糾紛很少在媒體上看到!只要身故就賠,而且我們所想的身故與保險公司的身故定義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所以說低保費、高保障、理賠明確,這就是一年期壽險最大的特色。
8. 雖然身故才領得到理賠金,但生前也可以靈活運用
壽險雖然是身故的時候才可領得到錢,但是問題是如果一年期的壽險可以承保到 95 歲,且大部份的國人也都會碰到 (國人平均壽命為 80 歲左右),也就是說大部份的人都可以領得到這筆錢。然雖可能會晚一點領,但是未來的錢也是錢,一樣也可以現在拿來使用!例如:罹患重病的時候,可拿現有的資產變賣、質借、或向親朋好友借錢先治病。萬一之後往生了,積欠親友或是質借的債務,就可以直接用壽險的理賠金來償還。所以大家購買這個壽險的時候,腦筋要靈活一點,不要只想著:身故之後保險金留給別人用,不喜歡這點,所以就少買一點。這是一個非常僵硬且不靈活的理財觀念!罹患重病的人可能 1~10 年就會往生 (並非百分百都如此),我們生前積欠的治病錢就可以靠這個保險理賠金去還債,而且壽險的理賠金可能都是百萬以上的喔。
9. 真正的保險是可以用來規劃遺產稅
很多的理專,會說服年紀大或者有病痛的保戶購買高額的保險,鼓吹只要是保險的理賠金都可以規避遺產稅。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按照實質課稅的理論,有很多保險不僅沒有辦法避掉遺產稅,甚至規劃不當,還可能要再多繳好幾倍的罰金!原因就是很多被保險人是在「帶病投保、或精神狀況不佳….」臨時所購買的。家人或保戶在業務員的鼓吹之下糊里糊塗的購買了保險。等到身故的時候,問題就大條了。身體健康時候購買的保障。如果有一天我們身故的話,這個理賠金它才是真正 100% 可以避掉部份遺產稅的。
10. 再次強調:低保費、高保障、理賠明確,才是我們買保險的優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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