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新視界 2016-06-02 【劉鳳和專欄】
癌症險在台灣,投保的人數相當多,但每人買的內容、理賠的金額,都不是非常的高。而且近年來因為癌症險的保費也越來越貴,大家在投保的時候,可能也只買1、2個單位。那是因為業務員銷售給大家的,大都是要繳費20年終身型的癌症險。它一個單位動輒就要3000~5000元,如要買很高的單位,保費又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我個人建議,癌症險買的單位要越多越好,就好像意外險一樣。可是繳20年,終身型的癌症險,如果買5-6個單位,一個人的保費動輒就2、3萬元,全家4口人,保費就多達10萬左右。確實是個不小的開銷。
癌症險目前在市面上,產險公司及壽險公司都有在賣,要選擇跟壽險公司買還是跟產險公司買?我個人建議,可以向壽險公司購買「一年期的癌症保險」。舉例來說,三十幾歲男生的保費一單位3-400元,女生8-1000元。6個單位,男生保費大約3000左右,女生大約6000元。
為什麼要買的單位數高?簡單說:一個單位的理賠金額真的蠻少的。我們可用一年期的癌症險,拉高投保的保障,一旦我們發現罹癌的情況,就會有非常高額的理賠金,用來支付我們之後龐大的醫療費用。
大部分壽險公司一年期的癌症險有一個特色,就是「保證續保」。如果我們買的是產物保險公司的癌症險,它都不保證續保。今年發現了「原位癌或其他疾病」,產險公司雖會理賠今年原位癌部份,但金額偏低。等到第二年,我們想要再續保的時候,因為續保時都要再告知一次身體健康狀況,那時產險公司可能就會不願意再續保了。(有時不一定只有得到原位癌保險公司不願續保,其他像纖維囊腫、息肉、良性腫瘤……..等狀況,產險公司也有可能不願再續保)
壽險公司的一年期癌症險,就有保證續保功能。也就是說,如果我今年得到原位癌或其他疾病,因為它是有保證續保的,那怕我第3、4年癌細胞擴散了,它還是可以繼續的理賠。雖然產險公司一年的期癌症險保費非常的便宜(壽險一年期癌症險也不貴),但是它的缺點就是不保證續保!這是非常要注意的事情。
產險「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跟傳統一項一項給付(1.初次罹癌2.住院3.手術4.在家療養5.放射線化療…….)雖然不同。一次給付的癌症險有它的優點,一旦發現(擴散後的癌細胞)時,才可以領一筆大錢,但是如果今年發生的是原位癌,它只給付大約1/10的理賠金(例如保額是50萬,罹患原位癌卻只理賠5萬),第二年,就可能不再續保了。
壽險公司一年期保證續保的癌型險,雖然它有些不是一次給付,是分項給付型的。但它有一個「初次罹患癌症」的項目,如果我們把單位數買到5個單位,就初次罹患部分,一單位一般來說是10~15萬,5個單位就是50~75萬。如我們今年發生原位癌,50萬雖只理賠1/10,可是因為是保證續保,不用擔心第二年還要再身體健康告知。幾年後,或許從一開始的原位癌,變成擴散型的癌症,它也會把當時5萬(原位癌理賠的金額)跟50萬(擴散後癌症理賠金額)的差價,再補給我們。
所以說,雖然是分項式給付,但是買的單位數高,它的「初次罹患癌症」理賠金額也等同於「一次型給付的癌症險」一樣高。一旦罹癌,對我們自己才有幫助。
講了這麼多就是希望各位買癌症險時一定要考慮到「低保費、高保障、保證續保的功能」這是我一再強調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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