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新視界 2016/09/07 13:55 【賴雅淳專欄】
保險業務員為了取得客戶的信任,自創了「醫療全險」這個名詞,但其實,有些業務員幫保戶規劃的醫療全險,保費貴得離譜,保障卻仍不足!
以一名業務員幫 30 歲男性規劃的「醫療全險」為例,包括終身住院醫療險日額 3 千元、終身手術險保額 2 千元、分項給付型終身癌症險 2 單位(初次罹患癌症理賠金 20 萬元)、終身特定傷病險保額 20 萬元、終身重大疾病險保額 20 萬元,年繳保費至少要 6 萬元。
這份醫療全險雖然可以讓保戶擁有「終身」保障,且保障項目看起來相當多元,但,這份醫療全險最大的問題在於,萬一保戶罹患國人的頭號殺手—癌症,這份醫療全險「一次給付保險金」偏低,只有 60 萬元,保戶可能必須自掏腰包貼補高額醫療費。另外,這份醫療全險還缺少了最重要的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
因此,想要購買「醫療全險」的民眾,在拿到業務員提供的保單建議書時,一定要特別比較以下兩點:
比較項目 1:一次性罹癌理賠金,是否達 100-200 萬?
以目前國人頭號殺手癌症為例,在積極治療期間,若採用標靶藥物,光醫藥費就超過百萬元,因此,要預防萬一罹癌產生龐大醫療費用,就要購買「一次給付型」醫療險,包括一次給付型癌症險,以及一次給付型重大疾病險 (癌症也會理賠),而且一次理賠金最好高達 100~200 萬元。
但是,有些保險公司並沒有同時銷售一次性給付癌症險一年期附約,以及重大疾病險一年期附約,就算有販售,卻規定必須搭配投資型保單,或是同保額的終身壽險,如此一來就會大幅拉高保費,因此建議,不妨退而求其次,改用「高單位」一年期「分項給付型」住院癌症險附約,搭配一年期重大疾病險附約。
因為一年期「分項給付型」住院癌症險附約有提供「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例如投保 6 單位,萬一罹患癌症,就能獲得 60 萬元癌症保險金,再搭配保額 100 萬元的重大疾病險一年期附約,那麼罹患癌症就能一次獲得 160 萬元理賠金,用來支付高額的標靶藥物費用,或當作積極治療期間無法工作的生活費。
比較項目 2: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雜費額度是否達 30 萬?
規劃醫療全險時,一定要有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因為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除了會理賠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手術費用保險金,還有最重要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也就是俗稱的雜費,包括醫師指定用藥、靜脈注射費、放射性治療等超過健保給付的住院醫療費用。
有些癌症患者在化療期間,每次會住院 2~3 天,住院期間會使用標靶藥物,這時就可以透過實支實付醫療險中的「雜費」理賠,所以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中的每次住院雜費最高額度最好要 20~30 萬元。
除了癌症,若罹患其他重大疾病,住院期間裝設心臟支架、置換人工水晶體等醫療器材,都可以透過「住院雜費」彌補醫療費用損失。
根據以上兩大比較項目,再加上「高保障低保費」的基本要求,30 歲男性的醫療全險,只要將「終身」全部改成「一年期附約」,例如用終身壽險保額 10 萬元當主約,搭配一年期分項給付型住院癌症險附約 6 單位,一年期重大疾病險附約保額 100 萬元,雜費 30 萬元的一年期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附約,這樣一年的保費就可以從原先的 6 萬,降到 1 萬 1289 元,不只可節省近 5 萬元保費,又能拉高罹患重病的醫療保障,可說一舉兩得!
1 萬元買到高保障醫療全險!
註明:一年期附約保費會隨年齡逐步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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