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普通股的本益比

任何一支普通股的價值通常都被認定為當期盈餘的某個倍數。這個倍數的高低,一方面取決於當時市場心理的樂觀或悲觀程度,另一方面則取決於特定企業當時的性質與紀錄。另一方面,不同類股經常適用不同的價值評估標準。某些到市場青睞的類股,當期盈餘適用的本益比很高,經常介於25~40倍之間。

所謂「藍籌股」的情況也是如此,這是指各種產業的領道公司。如同我們先前指出的,價值評估標準之所以趨於寬鬆,乃是假定過去或短期間內的盈餘成長趨勢將繼續延伸。

本益比不可能精確評估股票價值
證券分析師不能引用某種普遍適用的法則,藉以評估任何一支普通股的「真正價值」。實務上來說,根本沒有所謂的「真正價值」。價值的基礎變幻莫測,任何衡量方法都不能宣稱具備合理程度的精確性。把股票的價值基礎建立在當前盈餘之上,這個概念在本質上就相當荒唐,因為當前盈餘本身就不斷變動。至於本益比究竟應該是10倍、15倍或30倍,基本上也是任意設定的。

可是,股票市場的操作實在沒有時間搞這些科學思索。首先必須決定價格,然後再找理由來支持價格。因此,普通股的價格不是經過謹慎計算的數據,而是人類複雜反應的綜合結果。股票市場是一種投票機器,不是一種計量機器。實際的資料不會直接反應在市場,必須透過買賣雙方的決策才能發揮影響力。

在股票價格的評估領域內,分析師只能扮演有限的功能
面對著變幻莫測的客觀事實與人性無常的主觀偏好,證券分析師顯然不能對於普通股價格提出一般的評斷。可是,在這個領域內,還是有些明確的功能——雖然十分有限——是分析師能夠提供的,下列三者相當具有代表性:
  1. 針對普通股,他可以設定一種保守或投資性的價值評估基礎,有別於投機性的價值評估。
  2. 關於特定股票的價值評估,他可以指出下列兩點的重要性:(a)資本結構;(b)收益來源。
  3. 或許可以在資產負債表內找到足以影響盈餘意涵的不尋常因素。

針對投資行為,我們建議採用的價值評估最高基準
由保守的角度進行評估,股票價值顯然必須與平均盈餘(不得少於五年,最好是七年到十年)之間保持某種合理關係。如果公司的當前盈餘超過平均盈餘,或未來的表現很可能優於平均水準,普通股投資人(換言之,心態保守的買方)可以接受比較寬鬆的評估價值。

可是,我們認為保守的評估價值必須受到某種限制,任何普通股適用的本益比都不得超過特定的上限。根據我們的看法,普通股投資的買進價格最多不應該超過平均盈餘的16倍左右

對於典型的普通股而言,價值唯有透過已經發生的盈餘能力——換言之,過去的平均盈餘——來證明。如果某項投資的平均盈餘能力低於買進市場價格的6%(即16倍本益比的倒數),我們不認為這類的投資值得考慮。真正的投資人很難接受更高的本益比,除非買方相信未來的盈餘能力將高於過去的平均水準,但這只適用於投機性價值評估,不屬於普通股投資範圍。

對於投機性操作,或許可以接受較高的價格
關於投資與投機的分野,我們強調兩者的區別,意圖應該很清楚。如果你買進某普通股,支付的價格遠超過平均盈餘的16倍,我們不認為這就是錯誤的行為。可是,我們確實認為你在如此偏高的價位買進,應該是基於投機的目的。最後結果可能獲利頗豐,但這只意味著你完成一筆精明或幸運的投機交易。

可是,我們必須強調一點,很少人能夠讓投機操作繼續保持精明或幸運。所以這可以歸納一項實務運作上相當重要的原則:如果買進普通股的價格總是高於平均盈餘的16倍以上,長期操作的結果很可能發生嚴重虧損。這種情形很可能發生,因為缺乏自動檢定的機制,人們經常會捲入多頭市場的激情漩渦,總是能夠找到某些藉口而高價買進普通股。

投資普通股的其他必要條件與準則
請注意,投資價格不得超過平均盈餘的16倍,這是一個高限。但我們還必須特別強調一點,合理的本益比只是篩選普通股投資的條件之一。換言之,本益比只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除了市場價格與平均盈餘之間維持合理關係之外,公司還必須具備穩健的財務結構、高效率的管理階層與未來的發展潛能。

由這個原則可以推演出另一項輔助準則:具有吸引力的普通股投資機會,應該也是具有吸引力的投機對象。為什麼?如果某支普通股符合保守投資人的需要,這意味著該股票具有可資證明的內含價值,而且還具備令人滿意的未來展望,這種股票的市場價格應該頗有增值的機會。

※參考資料證券分析–上證券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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