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可扣抵稅額」是什麼呢?有何重要性?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跟朋友合開一家公司,公司賺了100萬元,這筆錢就是「稅前淨利」。假設繳交20%營所稅,剩下的80萬元就是「稅後淨利」,然後公司把「稅後淨利」的一部分發放給股東,就是「股利」。
要是你跟朋友各自拿到30萬元「股利」,這30萬元政府又要跟你課徵所得稅,這樣不就是重複課稅了嗎?所以財政部實施了「兩稅合一」的制度,就是根據股東自己的個人所得稅率,政府只拿個股東該繳的稅。
如果自己的所得稅率,比公司先繳的營業所得稅低,就會得到退稅。如果自己的所得稅率,比公司先繳的營業所得稅高,你就要補稅。
簡單來說,你所領到的30萬元股利,已經繳了20%營所稅,如果這筆股利併入所得後,你個人的綜合所得稅率是12%,政府將會就12%~20%超收的費用,退稅給你;如果你的所得稅率是30%,則只要就20%~30%間的差距進行補稅。
公司的營運都要繳稅,這筆稅對於擁有公司的股東來說,是可以扣抵的。不過,以前可以100%扣抵,但自2015年1月1日起將會減半,只能扣抵50%,對存股族的影響是,未來要繳交的所得稅會變多,可退的稅額變少。
存股族有下列的因應方式:
- 首先,要確定個人綜所稅的稅率。
- 挑選或檢視持有個股的扣抵稅率,計算折半後是否仍高於綜所稅率。
- 觀察個股基本面、大盤多空。
- 決定要參與除權息或棄息,「稅額扣抵」只有在參加除權息才會發生。
- 參考個股的現金股息殖利率,盡量挑殖利率高,且連續多年都有發放穩定股利的股票。
- 一般而言,傳產業繳的營所稅高,所以可扣抵稅額比率通常較高,科技業因為有相當多的租稅優惠,可扣抵稅額比率一般較低。
- 一家公司過去幾年的可扣抵稅額比率,極具參考價值。
結語
聯合報曾舉一個例子,我截錄如下: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計算公式為「股利淨額×稅額扣抵比率×50%」,個人股東取得已減半的可扣抵稅額可全數扣抵個人應納稅額。因此,想參與除息(領息)的個人股東,最好搞懂「稅額扣抵比率」及「可扣抵稅額數字」。
以富邦金為例,若投資人持有富邦金3萬股,今年分派2元現金股利,現金股利6萬元,假設富邦金股利發放通知書上載明盈餘分配稅額扣抵比率為12.69%(此為103年度實際數釋例),則「可扣抵稅額」為3807元(6萬 × 12.69% x 50%),股利淨額6萬元加上可扣抵稅額後為6萬3807元,即「股利總額」。
富邦證表示,自今、105年1月1日起健保補充保費費率已從2%降為1.91%,以前述例子,投資人要繳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為1219元(63807元×1.91%),在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後,投資人實際入帳的現金股利為5萬8781元(6萬-1219)。
不考慮股價變動及健保補充保費是否增加扣除額情況,以前述案例來看,投資人這筆所得,若適用12%綜所稅邊際稅率,則增加所得稅成本為6萬3807×12%=7657元,因可扣抵稅額只有3807元,等於次年5月申報時要多繳3850元(7657-3807)。若投資人適用稅率5%,增加所得稅成本為3190元,次年報稅可退稅617元。
若你個人綜所稅的稅率大於上述例子12.69%,則之間的差距就須進行補稅。
※參考資料:6年存到300張股票
※更多的基本分析書目,請參考:汪汪書架的書–基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