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利用別人的錢(超級富豪定律)

書中的超級富豪,他們依憑著膽識、自信、毅力與洞見,建立起他們企業帝國的成功故事。他們沒有顯赫家世背景,更沒有傲人高學歷。憑藉什麼從荒蕪中徒手建起龐大的企業帝國呢?本書將為你揭開奧秘!本篇只介紹「利用別人的錢」。

此書最大的特點,就是儘量把經由繼承取得財富的人們排除。書中提到的,一開始都是無名小卒:就和你、我一樣都是普通人,當中有些人是樸實的受薪中產階級;另外有些人的出身背景更為艱困,實際上來自貧困的家庭。不過每個人都善加運用他們的智慧與堅忍毅力,最後終於成為顯赫的富豪。

而你可以藉由觀察他們如何成功的經歷和方法,將來若你也可以,好好想想要如何著手,從中得到一些借鏡。接下來,我就要介紹丹尼爾.路德維希(超越船王的船王)採用的一種方法,就是「利用別人的錢」。

金錢可以再創造更多的財富,這一點不可否認的。但這並不一定必須是自己的錢;如果你只有一點點的錢,你可以利用別人的錢——簡稱為OPM(Other People's Money)。很多人剛起步時,就是利用這個方法擺脫貧窮。你將會發現,這種方法會以各種應用方式,一再出現。而你所看到的大多數富豪,可能都曾在某個時候利用別人的錢。

我們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你有1萬美元可以投資不動產,你找到一個合適的地點,那裡的不動產價格,每幾年就會上漲25%。於是你將整筆錢投入,兩年後,如你預期土地價格上漲到1.25萬美元,這時你賣出獲利為2500美元。

那樣的獲利情形,已經很不錯,但如果你改成利用別人的錢,報酬率還可以更好一些。例如,你改在市場找到要價4萬美元的房屋,你把你的1萬美元,用來支付房屋的頭期款,剩下的向銀行申請房貸。

兩年後,房屋的價格上漲25%,現在房屋的價格是5萬美元。你將它賣出,還清貸款,還有2萬美元。這次的報酬不是只有25%而已,藉由利用別人的錢,你原本的錢已經變成兩倍。

丹尼爾.路德維希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航運船隊(5、6艘油輪)——船隊接近500萬載重噸。而他早期也是利用類似的方法:當時他想要借錢購買一艘舊的散裝貨輪,然後將它改造成油輪,因為運送石油比運送乾貨的收益還要多。

他去向紐約的幾家銀行探詢,是否能借到款項。他提議說:「他的油輪會租給某家石油公司,從油輪每月收到的租金,大約跟他想要借款金額每月應付的利息差不多。因此他提出將出租權讓渡給銀行,這樣那些錢就可以償還路德維希的貸款。」

路德維希本人的信用,對銀行來說可能並不高,但是石油公司的信用評等是很好的。即使路德維希改造船隻的新事業失敗,只要那艘老舊的油輪與石油公石能繼續運作,銀行仍然可以拿到還款。事實上,路德維希是利用石油公司,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級。

於是,銀行同意給予貸款。路德維希買下他想要的一般散裝貨輪,將它改造成油輪出租,再同樣的交易基礎取得另一筆貸款,然後再將另一艘乾貨輪船改造成油輪。

這種作法持續好幾年。隨著每筆貸款陸續清償完畢,路德維希的每艘船不再是擔保品,而是他完全擁有。所以船隻的租金不再流向銀行,開始流入他的口袋,他的現金、信用等級和他的資產,也都快速提升。

儘管如此,他突然發現一個更耐人尋味的構想。如果他可以用現有的船借到錢,那不也可以用還沒打造好的船借錢嗎?

於是他籌劃打造一艘油輪,或其他用途的船隻。在船的龍骨都還沒建造前,先找到一位客戶,完工後由客戶承租這艘船。這種貸款,是延期付款衍生的一種借款方式,直到船隻真正在海上運行前,銀行幾乎無法拿回任何款項。

一旦船隻開始運作,租金會讓渡給銀行,貸款就會跟過去一樣清償。最後,當整個為時多年的交易完成時,在幾乎沒有花到自己任何一毛錢的情況下,路德維希可以用船主的身分將船隻開走。

雖然這個提議剛開始讓銀行感到錯愕,但現在路德維希個人的信用等級令人滿意。和過去一樣,租用船隻、信用良好的客戶都支持他。銀行認為這種借款方式為「雙名票據」:經濟上彼此獨立的兩個公司,或兩個不同的人都保證付款。

也就是說,如果其中有一方陷入困難而無法還款,另一方不見得面臨同樣問題,而且如果雙方的運作都很好,都會實踐付款的義務。在這樣的架構下,銀行的錢多了額外的安全措施。

從這時候開始,路德維希踏上建構龐大財富的旅程。剛開始,他在別人的造船廠租一些空間,現在他則開始打造自己的設施。當然,還是利用「別人的錢」。他的一家小型造船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因為美國政府對油輪有強烈需求,因此業務變得很繁盛,呈現爆發性成長。

此時此刻,一項成就引人注目:從不知名的地方冒出來的丹尼爾.路德維希,讓自己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富豪之一。

結語

去年在投資課堂上,我就提過巴菲特也是充分利用此項策略。他在26歲時想自立門戶(從事股票投資),成立的巴菲特合夥有限公司時,巴菲特曾說過,因為本身沒錢只投入100美元而已,其它資金都是靠親友,像是岳父、大學室友、媽媽、姑媽、姐姐、姐夫和律師朋友等。即是利用別人的錢。

而巴菲特在買下波克夏之後,更善加利用此項策略,他利用波克夏的自由現金分別買下許多的保險公司,像是國家賠償保險、蓋可保險、通用再保……等。巴菲特持別鍾愛保險事業,是因為該產業能創造浮存金的性質。

浮存金指的是投保人預先支付的保險費(以換取未來遭遇災難時所獲得的補償),而巴菲特就是利用浮存金(別人的錢)去投資股票。如同查理.蒙格說的:「我們發現,如果能夠用接近零成本的浮存金,去購買每年能賺13%的公司,那這不是一個極為理想的投資方式嗎?」

到目前為止,波克夏能動用的浮存金已經超過1,000億美元以上的規模了(口袋極為深)。這是其他投資人無法望其項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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