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

選擇權(金融怪傑)

本書一直被列為美國金融操作人員必讀的書籍之一,至今仍十分暢銷。透過對金融操作成功人士的訪談,揭示了成功的投資人或投機客,必須具備一套能自我肯定並加以堅持的價值判斷標準,方能知所取捨,進退得宜。本篇只介紹選擇權。

選擇權有兩種基本型態:買進選擇權(calls)和賣出選擇權(puts)。買進一個「買權」(call option),買主就有權利,不是義務在到期日(expiration)或之前,以一定的價格,或叫做履約價格(strike price 或exercise price),買進雙方所同意的商品。「賣權」(put option)則讓買主有權利,不是義務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履約價格賣出標的商品。選擇權的價格叫做「權利金」(premium)。舉例來說,「IBM四月130買權」表示,買主有權利在選擇權的有效期間內,以每股130美元的價格,買進100股IBM的股票(美股一張為100股,台股一張為1000股)。

買權的買主預期價格會上漲,因而事先鎖定買價,希望藉此而獲利。買權的買主若有倉位損失,最多也等於買進選擇權時所支付的權利金。如果履約價格一直高於市價,買權的買主在到期日之前都不履約,損失金額最多就等於所付出的權利金。舉例來說,130美元買進的選擇權到期時,IBM的市價是125美元,則買主所買的選擇權,到期時變得一文不值。如果到期時,標的商品的價格高於履約價格,那麼這個選擇權就有一些價值,買主就會履約。但是如果市價和履約價的差距低於買進選擇權的權利金,這筆操作的淨值仍然是虧損。買權的買主若想實現淨利,則市價和履約價的差距,必須超過買進買權時所支付的權利金(當然須要考慮手續費成本)。市價愈高,淨利也愈多。

賣權的買主則是預期價格會下跌,希望事先鎖定賣價,從而賺取利潤。和買權的買主一樣,他最大的可能損失,限於買進這個選擇權時所支付的權利金。持有賣權到到期日時,假使履約價格超過市價的金額,高於買進賣權所支付的權利金(考慮手續費的成本後),這筆操作就有淨賺。

買進買權和賣權的人風險有限,潛在獲利則無限,賣方也一樣。選擇權的賣方收受權利金後,如果選擇權要求履約,便有義務以履約價格承做相反的倉位。比方說,如果買方履行了買權,則賣方必須以履約價格在標的市場做空倉(因為買主履行了買權時,便以那個價格承做多頭倉)。

買權的賣方預期價格會橫盤或稍微下跌,希望從中獲利。在這種情況下,賣出買權而收取權利金,提供了最誘人的操作機會。但是,假使操作者預期價格會大跌,則放空標的市場或買進賣權,通常會有比較好的成果。同樣道理,賣出賣權的人則是預期價格會橫盤或溫和上漲,希望從中賺取利潤。

若干新手不能理解,為什麼操作者不經常買進選擇權(包括買權和賣權),既然這種操作獲利潛力無限且風險有限。他們有這種迷惑,是因為不能瞭解機率的可能分布情況。雖然選擇權賣方的理論風險無限,但是發生機率最大的價格水準(也就是選擇權交易時市價的附近),卻能給選擇權賣方帶來淨利潤。大致來說,選擇權的買方同意接受機率很高的小損失,以換取機率很低的大賺機會,而選擇權賣方則同意接受機率很低的大損失,以換取機率很高的小賺機會。簡而言之,這種交易能夠發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各取所需的狀況下促成的。在有效率的市場中,長期而言,經常買進選擇權的人,或經常賣出選擇權的人,都不會占到很大的便宜。

查詢選擇權未平倉量
所謂未平倉量是指商品契約的買(賣)雙方在未平倉之前的數量合計,因此未平倉量可以代表交易市場中尚未了結的力量。在解讀方式上,在研判一段多頭或空頭行情是否步入尾聲,就單邊(買權或賣權)的未平倉量增減情況,將有助於後市發展之研判。

當股市越逼近高檔,先前買入買權的交易者紛紛見高而獲利了結,買進賣權看跌的交易者則因面臨套牢困境而不願意殺出,會呈現出買權的未平倉量應呈現遞減,而賣權反向持續遞增。

但漲市漲勢的末端,由於市場追價的氣氛濃厚,因此買權往往容易於高檔持續的遞增,而先前套牢的賣權買方,則因權利金的大幅度虧損而紛紛認賠出場,出現買權增、賣權減,但市場一片看好之際,行情反而容易出現反轉。

查詢選擇權的未平倉量可到台灣期貨交易所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home.asp -> 交易資訊->大額交易人未沖銷部位結構->查詢->選擇權大額交易人未沖銷部位結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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