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晚上在洛杉磯,我把自己的故事說給班.漢普頓聽,他是作家、出版家,也是廣告人。他說的沒錯,任何一個人,若畢生致力於應用某種技能,而學習心得也遠超過他人,均有義務對後繼者做個說明,研究的結果應該留下紀錄。每個開路先鋒均應為自己走過的路做記號,這便是寫作本書的用意。
我在廣告業的漩渦裡已侵淫多年,自然從經驗中學到的東西,比機會沒有那麼好的人多。現在我希望這些經驗能夠盡量幫助別人,不要再重蹈同樣辛苦的上坡路。書中每一事件背後的主要目標,都為了提供願意追隨我的讀者有助益的建議,替他們省去一些像我這樣暗夜中摸索的力氣。
貧窮,是一種福分
本書會再三強調一點。在這一章我之所以強調它,是為了說明造成我個性審慎的源頭。「安全第一」始終是引導我的那顆明星。這些是根本原則,成功除非是意外,否則必定少不了這兩種特質。
我所遇到的商業災難,大多起因於做出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事;對潛藏的機會做魯莽的投機;看不起作風保守的迫不及待;在不曾有人走過的路上猛往前衝,深怕某個對手會走得更遠或爬得更高。
商場上有例外,但是廣告業沒有。所有的廣告災難都是因輕率引起的,這不但沒有必要,也不可原諒。這也就是為什麼,「不謹慎」在廣告業是一種罪行。我們從事每一個廣告案子,都像是瞎子摸象。
不過一般的失敗不算什麼,那是意料中的事。廣告只要恰如其份的執行,即使有損失,也很輕微。我所指的大災難是瘋狂投機以致粉身碎骨。我是指駕駛所費不貲的大船,最後撞上岩礁的廣告人。
由於母親的影響,一毛錢在我的眼裡向來像一塊錢那麼大。而且我不僅是看我自己的錢,看別人的錢也是一樣。我不論花自己的錢或別人委託我的錢,都非常小心。不管是替自己工作或為人作嫁,我從未大手筆的豪睹。我失敗時,損失的錢並不多,也毫不減損別人對我的信賴。我成功時,卻經常幫客戶賺進百萬千萬,也為自己賺到滿滿的聲譽。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在她的指示和誘導下,我也同樣勤快。如果說我在廣告界地位比別人高,成就比別人多,那不是因為我能力過人,而是由於工時過人。那表示一個人為了在這門專業上出類拔萃,不惜犧牲人生的其他一切。也或許這個人值得同情,而非值得羨慕的對象。
我從父親那裡承襲了貧窮,那是是一種福分。它使我出身平民百姓,而上帝創造了那麼多這種人。我逐步了解他們,知道他們的需求和衝動,他們的困難和經濟狀況。貧窮給予我許多經驗。若非出身貧窮,絕對不會成為挨家挨戶兜攬生意的人。
有一位美國培養出來的廣告大師,在做文字廣告之前,總是會先出去親自做銷售。我的文字簡單,句子很短,學者們也許會取笑我的寫作風格。有錢人和崇尚虛華的人,可能會訕笑我拿來做號召的元素。可是住在千千萬萬簡樸房屋裡的一般人,會看我寫的廣告,掏錢購買廣告中的商品。他們會覺得這廣告作者了解我。何況就廣告業而言,所謂的一般人,可是佔了95%的顧客。
多年後,我成為美國志工協會的理事,因而研究過被人生淘汰者。他們最大的問題不是懶惰,而是太愛玩樂。有人的全壘打是用粉筆紀錄,有人則是刻在紀念碑上,其差異完全在於對玩樂有不同想法。
工作和玩樂這兩個名詞是可以互換的,我熱愛工作,別人稱為工作,我稱之為玩樂。我們對自己最喜歡的事,會做的最好。如果某人最愛做的事,是追著馬球跑,那他有可能在這上面嶄露頭角。如果是喜歡下棋、把對手將軍,或是在值努力的事情上擊出全壘打,那他就會在這些領域出人頭地。
由此可見,年輕人若能把人生的事業,當做最吸引他的遊戲來玩,那意義就別具非凡。年輕人理當如此。
結語
如果有讀者我,為什麼我的部落格會記錄下那麼多東西?我想此書作者的這篇文章會是最好的解答。
當時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我身體健康出了問題而辭掉了工作,我下定決心轉行當個專職股票投資人,而我把這個過程記錄下來,不管將來成功或失敗,這些記錄總可以給別人當作參考,減少自行摸索的力氣。
我曾經在網路上看到的一句話:
閱讀和學習需要切實下功夫。有一句禪語可用來說明這一點:「當談及與價值投資有關的事時,很多人更喜歡咀嚼菜單,而不是真的吃菜。」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部落格不報「明牌」,只提供訂閱資料。雖然,透過專家提供的「明牌」當然也可以賺錢。但如果你是透過分析資料而投資賺錢,那代表是一種技能,這才是真正的「財務自由」。
我也很感謝有一些讀者訂閱我資料多年了,也有一些人每年都會推薦股票給我,希望我們能互相幫忙,讓大家離自己的目標更進一步。如同查理.蒙格所說的:
「一個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幫助另一個人知道更多。」
有關書籍的介紹,請參考:作者、出版社、內容簡介
更多的理財書目,請參考:汪汪書架的書–理財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