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我決定投資,就會以標的企業的經營績效,而不是股價,來判斷這樁投資有多成功。這是因為我是企業的長期合作夥伴,相信主要風險是來自業務面,而不是股價。
長期持有以保持投資組合周轉率,還有另一項優勢:重複買進與賣出,會在退出與再度進場時產生交易成本,就像那些經紀手續費、稅費和印花稅一樣。這些摩擦成本,會隨著時間拉長而降低報酬。
話雖如此,我可能會出於以下的其中一項理由,而出售投資組合:
1. 犯錯
實際情況遠比你一開始時的設想來的不佳。每個果斷的人都會犯錯,所以趕快承認就好,然後從中學到教訓,別再重蹈覆轍。正如查理.蒙格說的:「摸摸鼻子然後離開。」無論虧損多少,如果不願意承擔,往往會導致套牢甚至是更糟的結果。
2. 永久惡化
這點套用於經營、成長前景,或是管理品質上。破壞性技術是一個強大的威脅,伊士曼柯達的投資人最能體會這句話。
3. 換手
當你發現另一樁優越的投資,但手上沒有足夠現金可以買進時或許會選擇換手。但換手可能會很危險,因為你得冒著拿真金換鍍金塑料的風險。
4. 資產價格過度膨脹
在資產泡沫中,市場價格總會一次又一次地與經濟現實背道而馳。網路泡沫吹大之後破裂,就是明證。在一種或許即將證明是短期現象的基礎上,被明顯高估了,且股價狂飆的程度,與過去及同業相比,簡直達到荒謬的高價位。
5. 梭摩頓街上爆發的噩夢
這是指當黑天鵝經濟事件加劇正在惡化的經濟景氣。不幸的是,我們很難預見這類事件。
在所有賣出的理由中,最糟糕的一項就是獲利了結。而最棒的一句格言則是,讓獲利盡情高升,並讓虧損盡速了結。可惜,大多數的人總是做著相反的事。
※出處為《Smart智富》出版之《英國巴菲特教你投資A+股》
結語
曾有一位讀者寫信問我,我賣出的原則,不像我買進那樣有規則,像是:- 億光(2393)一見營收年增率衰退,我就馬上賣出【請參考:重要基本面——持續更新一組最重要統計數據】;
- 崇越(5434)等到第2季財報才賣出【請參考:成功投資股票的五項金律(股市真規則)】,
- 但信邦(3023)基本面不如我原先預期我卻沒賣【請參考:關鍵點分析—信邦(3023) 106年 9月】。
我很感謝這位讀者,很仔細的看我部落格的文章。主要的原因,我賣出的原則並不是股價或是否我會不會虧錢,而是我願不願意長期持有它,當它的合夥人。
像是億光,當時大陸LED廠產能大開,LED很可能供過於求,所以我一見億光營收年增一衰退了,我就馬上賣了。
崇越營收年增率小幅衰退,我雖然沒賣,但我還有一直再觀察它的基本面,等到第2季EPS比我預期還要差很多,我才賣了它。
信邦則不同,因為它過去幾年基本面一直很好,未來展望我也認為不錯。雖然去年(2016)我買進後,它的基本面小幅衰退,但我還是決定長期持有它。其實去年當我買進信邦後,它的股價就發生大跌,若我賣出的原則,只關心股價,我則是不會持有到現在的。如下圖:
這也是我很少寫我賣出股票的文章,因為每家公司的狀況不同,關鍵在於我想不想成為它的合夥人。我另一個會賣股票的原因,如同上述作者的第3點換手。因為我沒在工作,所以有時候想買進較多的股票時,基於資金的考量就必須選擇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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